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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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信用卡诈骗罪,其共同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大小,无论在现行法律条款还是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未明确定义。然而,通常情况下,涉案金额将被视为何种程度的法定刑罚惩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若所涉及的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范畴(一般认为是金额在五千元及以上者),那么当事人便涉嫌构成此类犯罪。

处理金融诈骗罪案件时,得精细判断第三方的行为和参与程度,才能确定他们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以及量刑。要是第三方知道别人在搞诈骗还提供帮助,那就可能被当成共同犯罪。反过来,要是第三方不晓得,也没有共同犯罪的意图,通常就不会被当罪犯。

对于诈骗主犯,即使涉案金额较小,也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细节来定罪。如果金额不大,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院会考虑嫌疑人的悔罪、自首等情节,全面衡量后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法律意义上,欠债不还是难以直接构成金融诈骗罪的。金融诈骗罪是一种特定类型的经济犯罪,其主要特征在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从金融机构或广大公众手中获取财产利益。然而,单纯的欠款纠纷则属于民事债务范畴,一般情况下并不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认定,除非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表明借款人存在明显的欺诈意图。

在金融借贷合同诈骗罪这一法律概念中,其完整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首先,行为主体通常应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组织;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蓄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掩盖真实情况;再者,从客观角度分析,行为人必须实际采取了欺骗手段,诱导对方签署、执行金融借贷合同,并且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了他人的财物;最后,该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则是金融监管秩序以及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