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之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本质上并未与
立案产生必然联系。所谓立案,即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亦或是人
民法院对于群众所反映的案件信息,以及自我坦白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经过判断,认为存在
触犯法律法规行为且需追究其
刑事责任者,方能启动侦查或审判程序。然而,在立案之后,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较轻
刑罚且无需即时
羁押之人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一种保障其能够按时出庭受审的措施,这便是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