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
吴军安,杭州资深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承办了大量案件,业务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处理。执业以来以专业的法律技能,严谨的职业道德,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赢得了大家好评,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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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判定方面,其涉案金额一般需符合“数额较大”的相关标准。所谓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具有法人地位之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通过不法手段,擅自占有该单位财产的违法违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以侵占金额达人民币六万元以上作为衡量依据。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判定职务侵占罪的额度主要包含两大要素:其一是侵吞的资产价值,其二是客观行为者是否借助职务权力从中获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相关明文规定,在公司、企业等组织机构中从事各项日常工作的劳动者,若滥用职务所赋予其的便捷权益,将属于该单位的财产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据为个人所有,且在金额上达到一定程度,便可被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判罚金额确认主要依赖于相关案件中涉案人员所涉嫌非法侵占的资产额度,这类行为通常涉及到公司、组织或非盈利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之人滥用其在工作岗位上的便利条件,不正当地占有特定单位的财务状况。

在我国,对于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的法律规定大多介乎于六万元人民币以上。

安徽对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认定有何明令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已明确界定如下:涉嫌犯罪数额若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人民币之间,则应依法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职务侵占罪具体是指犯罪主体身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通过非法手段利用自身职务上所具备的职权便利,将所在机构的合法财产擅自占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须达到一定规模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