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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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对于涉嫌犯罪者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其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涉嫌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依法适用附加刑;如果罪犯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同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如涉嫌犯罪者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以及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若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则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之后,须将包括取保候审决定书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文件材料,提交至当地所属同级别公安机关予以实施执行。若被告人所处居所并非位于该地区,则应将上述文件材料转交给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的通知期限问题我国对于侦查结束后是否应将案件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由于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所决定的。通常而言,在两个月内即可完成这个程序。在取保候审方面,我国法律明确设定了其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上限。

国家安全机关为保障国家安全机密,有权对涉嫌疑人进行详细检查,执行主体限定于公安、检方和法院,依法依程序决策。取保候审裁定执行权归属: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取保,国家安全机关则在处理自身移交案件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取保中行使该权力。

我国法律严惩暴力袭击警察,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情况如使用枪支、刀具或驾车撞击,将面临三到七年徒刑。此罪行通常定为妨害公务罪,但积极配合调查者,可获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