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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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撤案条件是哪些在交警立案并进行调查之后,确实存在撤销案件的可能性,但通常是基于以下两个法律基础条件:首先,若事故情节轻微,且并不构成刑事案件,仅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以及当事人已就相关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此时便可向负责该案件的交警详细阐述相关情况,申请撤销案件;其次,若案件涉及到刑事犯罪或需要接受行政处罚,那么原则上来说,此类案件是无法被撤销的。

在一般情况下,要是交警认定了肇事逃逸,那这事儿就不能撤销了。因为肇事逃逸性质很恶劣,还违法,不光损害了受害人的权益,还对公共交通的安全稳定有很大威胁。所以啊,交警裁定了肇事逃逸,这案子就得按法律程序严肃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立案,关键看证据!证据一,现场勘查记录,这是确定事故痕迹的关键。证据二,监控视频或目击者证言,能证实肇事车辆逃离过程。证据三,肇事车辆遗留物及痕迹比对结果,有助于找到肇事车辆。证据四,受害方陈述与伤情报告,能了解事件背景。证据五,肇事者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核查,能确认是否逃避责任。综合考虑这五方面证据,才能立案调查!

在我国,交通肇事罪的立案并非仅由交警决定,而是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负责。交警在现场勘查后,若事故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评估是否立案,并由刑事侦查部门进行侦查。如需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将提起诉讼,最终由法院审理判决。

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撤诉常因以下情形:涉嫌者自首、积极赔偿并获受害人谅解,且情节轻微、危害有限。但撤诉与否由检察院决定。若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起诉,案件或就此终结。这一决定基于对案件全面评估和法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