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遇到
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理赔事件,而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相关的理赔款项时,投保人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保险
代理机构的协助,以便在协商过程中有专业人士提供支持和指导。
此外,投保人也可选择直接前往保险公司总部进行投诉,通过这种途径来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问题。
然而,如果以上两种途径均无法有效解决问题,那么投保人便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提出投诉申请,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协商的期限内履行理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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