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拘留期间见到律师能够为
当事人带来以下法律方面的实质性帮助和服务,包括法律咨询、
代理申诉、控告以及申请改变
强制措施等等。律师可以通过这种接触方式全面了解
被拘留者的实际状况,进而给出符合法律原则的专业法律建议,从而协助他们积极地维护自己在法律上应有的权益。
此外,辩护律师还有权向相关司法机构反映被拘留者的合理诉求,以期为他们争取到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但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安排会见:
(一)侦查机关在案情复杂、重大,需要采取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或者在重大、复杂案件中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二)被关押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的;
(三)被关押人涉嫌重大毒品犯罪,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的;
(四)被关押人系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的;
(五)被关押人有其他特殊情形,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申请会见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