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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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共同绑架罪的从犯判罚中,将考量其犯罪角色、影响力及对犯罪后果的影响。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对从犯采取适度从宽、减轻或豁免策略。具体判罚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

对参与绑架罪的从犯一般会从轻处罚,但没有特别准确的规定从犯的量刑标准,绑架案件当中的主犯都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从犯的话,也得看当事人在绑架案件当中所起到的具体作用,还有当事人自己是否有立功表现等这些因素确定量刑标准。

如果绑架罪并不是主谋只是参与了相关案件的话一般是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会被处罚罚金。如果造成人质有伤亡的情况的话,那么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没收其名下的相关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