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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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帮信罪被二次传唤后的相应处罚若遭遇第二次违法协助(洗钱)之罪状,则应按照该罪行的通常法律定罪量刑标准进行惩处。这类案件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且还要附加罚款。

第二次涉嫌帮信罪会导致刑事处罚,而对帮信罪的量刑所需的具体时长因案件情况而异。对于帮信罪的确切刑期,应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通常而言,帮信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则应对该单位施加罚金处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需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程序,二次传唤乃是司法审判过程中的常规步骤之一。倘若涉案人员在接到第二次传唤通知后仍未能按时出庭,公安部门有权采取拘传措施,以强迫该人员必须到达指定地点,在此过程中一般并不会实施拘留措施。然而,为了维护执法公正性以及保障群众权益,公安机关有责任向被传唤人解释清楚传唤的具体原因及法理依据。

若犯罪嫌疑人第二次未能出席传唤,公安机关有权采取拘传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案件需要被告人亲自到庭,而其故意规避或拒绝出席时,法庭有权依法强制拘传被告人。这意味着,若被告人继续逃避传唤,将面临被强制带至法庭接受审判的后果。

对于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犯,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在首次传唤后,若案件调查需要,可依法再次传唤。这一措施是法律赋予执法机构在必要情况下行使的权力,旨在确保案件调查的全面性和深入性,保障法律程序的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