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当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其理赔项目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个大项:
医疗费用、
误工费、
护理费、交通运输费用、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补给费用;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抚养人的生活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
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补偿费用等等。在这种情况下,
当事人双方可以首先针对上述各项内容展开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选择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当然,他们也有权利不经协商而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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