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押期间,倘若您不幸生病,务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这是由于看守所在设施设备方面已经配备了基本的医疗器械以及常规药物,以保障犯人在患病情况下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为确保用药安全,看守所值勤警官需在场监管,如发现传染病应即刻实施隔离救治。对于重症患者,必须安排其离开监区至医院就诊;病情极度严重者,甚至可考虑留院观察,并依据实际情况与办案机构进行合法的沟通,适时调整
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对患病的人犯要及时治疗。人犯服药,看守干警要在场监视。发现人犯患有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住院治疗;如办案机关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时,依照规定办理。人犯患病出现死亡危险时,要边积极抢救边告知办案机关。人犯需要住院治疗的,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并派看守干警值班看管,严防发生人犯脱逃、自杀等意外情况。不准使用人犯或者雇人看护住院的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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