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家财产价值600元怎样处理
时间:2024.05.07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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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破坏
公共财产价值在600元以内、尚未达到
立案标准的情况,一般的
处理方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定性和惩处。
若有蓄意损毁公私财物之行为者,可予以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
行政拘留处分,并附加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处以十日以上至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分,并附加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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