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保险索赔精选解答 > 保险公司在什么时候拒赔

保险公司在什么时候拒赔

时间:2024.09.18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146人
律师解析:
1.在机动车损失保险中,若应由第三者负有赔偿责任却未能寻获第三者;
2.由于违背安全载货规定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3.当被保险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自行协商方式对待交通事故时,却无法证明事故成因的情况;
4.在投保时指定了驾驶人员,然而保险事故实际发生时却是非指定驾驶人员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5.在投保时约定了行驶区域,但保险事故却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之外所引发的额外费用;
6.由于在保险期限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关于财产险的理赔时限,我们通常遵循2年之期的原则。也就是说,自被保险人知晓或有理由认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之日起,若在接下来的2年间未对其提出索赔申请,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关...... 更多>>
  • 在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之际,投保者可采取以下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首先,投保人有权就保险公司的违约行为或者违法的赔偿拒绝情形向所在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和...... 更多>>
  • 无论何时皆可为此事感到无比愤怒。对于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拒赔服务并不满意,若欲提起诉讼则须在两年内提出有效诉求。人身保险方面,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从保险人处获取赔偿金而发起的诉...... 更多>>
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