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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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导致人身亡,在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况下可能面临的刑罚年限由于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导致他人人身伤害以至于死亡的严重罪行,罪犯将面临七年以上直至最高可达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若受害人家属表示谅解并同意协商解决相关问题的话,则可能会在原有的判决基础上适当予以减轻惩罚。

因过失致人死亡,若获得受害者家属谅解,定罪量刑标准如下:公安局可建议检察院宽大处理;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或建议从轻处理;法院应依法酌情轻判,情节轻微者可能免罚或判管制、缓刑等。整个过程中,和解协议及家属谅解是关键因素。

若驾驶车辆不慎导致他人身亡,将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能积极赔偿并获得家属谅解,法院可能给予轻判和缓期执行。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此罪指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犯罪者还可能面临拘役,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若驾驶车辆不慎导致他人身亡,将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能积极赔偿并获得家属谅解,法院可能给予轻判和缓期执行。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此罪指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犯罪者还可能面临拘役,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即便获得谅解书,仍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尽管谅解可减轻处罚,但逃逸行为属严重违法,法院将依法从重处罚。公安机关、检察院可建议从宽处理,但最终判决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