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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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和受贿罪不一样,行贿是为了得到不正当的好处给公职人员送礼,受贿是公职人员主动要好处或者收礼给别人办事。行贿的主体可以是任何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受贿的主体只能是公职人员。一般来说,对行贿罪的量刑比对受贿罪的量刑要轻一些。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行贿罪与受贿罪皆被视为严重的刑事违法行为,但是它们所承担的责任程度往往要视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其中,受贿罪通常被认为更为严重的罪名,原因在于该罪名涉及到公职人员对其职权的滥用。尽管如此,无论是行贿者还是受贿者都将承受法律的严酷惩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送予财物的行为。

在法律领域中,共犯性受贿罪通常被定义为至少两个公共官员通过滥用他们的职务权力,有计划地非法收取他人财务并为这些利益持有者提供服务的行为。而行贿罪,即向国家公职人员秘密提供不当利益以获取好处的行为。这两大类犯罪行为,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的相关细则予以定罪量刑。

立案标准:关于行贿罪,对于涉及个人行贿行为且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者,以及针对单位行贿行为且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000元及以上者,均属明确规定。就受贿罪而言,涉及受贿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及以上者,便可作为立案标准。量刑方面:行贿罪分为一般性行贿罪和较为严重的行贿罪。

关于行贿受贿罪及围标串标罪的管辖权问题行贿罪之案件,应属具备刑事侦查权限之公安部门之职权范围,然而,最终提起诉讼并追求责任者,实为检察院无疑。尽管行贿罪乃与国家公务人员相关联的犯罪行为,但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文规定的罪行,故必然需经公安部门先期展开深入调查,方能移送至检察院进行起诉,进而提交法院进行罪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