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之后要是对方不出庭,得按照不同情形来处理。
先说民事案件。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开庭,或者在庭审中没得到法庭允许就中途离开,那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简单来说,就算被告不在场,法院也会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和说法来审查,把事实弄清楚后作出判决。这就相当于即便被告不露面,官司也能接着往下走。不过呢,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像那些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或者不到庭就没法把案情查清楚的,法院会先两次给他发传票,要是他还是没正当理由不来,法院就会采取拘传措施,强制他到庭。
刑事诉讼里,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就复杂些。要是自诉案件,被告人被依法传唤两次,没有正当理由不来,或者没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这案子就按撤诉处理。要是公诉案件,被告人必须得出庭。要是被告人跑了,法院会决定对他进行逮捕,然后让公安机关去通缉,把他抓回来后再接着审判。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你是原告,起诉后担心对方不出庭,在收集证据时要尽可能充分、全面,这样即便被告不出庭,也更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要是你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最好按时出庭,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然可能会面临不利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