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
注册资金具有可变性,其范围包括了增资与减资两种操作方式。
然而,如需进行减资,则须首先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以达成决议,且务必向
债权人发出公告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提出提前
清偿债务的请求,亦或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
担保措施以确保债权得到切实保护。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
有限责任外资企业而言,其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万元(外币可按照汇率进行折算);而对于外资的
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注册资本更应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外币同样可按照汇率进行折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