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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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精神疾病患者的问题。如果患者做出严重违法、危害社会或他人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会采取必要的临时性措施,并及时通知患者家属。要是患者家属无法照顾,公安机关还会协助将其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保患者得到妥善的安置,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受害者可以向监护人索赔,派出所可以协助调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能以自己已尽了监护职责为由对被监护人的加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主张免责。

患有精神疾病者,若无法识别或控制自身行为,造成的有害后果经法定鉴定确认,可免除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责任,且属其管辖范围,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立案侦查。

派出所对精神疾病患者负有援助职责。当患者在无法辨识或控制自身行为时违反公共秩序,警方有权暂缓处罚,但会要求监护人加强监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思维正常时若违反规定,将依法接受处罚。警方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始终注重保护患者权益,同时维护公共秩序与安全。

精神疾病患者行为失控时,派出所将依法采取强制性监护措施,确保患者安全并避免进一步伤害。受伤方可向患者监护人索赔,警方将协助调解。鉴于患者法律上可能具有限定性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将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会确保得到适当监管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