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业主大会决议的延期时长最多不可超出三个月。不包括业委会选举在内的所有业主大会表决事宜,在相关表决票的提交截止之后,倘若业主大会会议中达到
符合条件、拥有投票权的业主数量并未超过该物业管理区域总投票权的半数,同时到场参与会议的业主人数也没有达到全体业主总人数的一半,那么可以适当延长业主的投票时间,但是最长不可逾越三个月。
如若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所明确的业主投票延期期限低于这个期限(即为3个月),则应当以会议议事规则为准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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