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公司因
情节严重而遭受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的
行政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公司需立即解散。
此时,公司全体股东必须尽快于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着手设立
清算小组,依法开展全面而细致的清算工作,主要包括清理
债权债务等事项。
在此过程中,清算小组将作为公司的代表,
全权负责参与所有涉及公司的
民事诉讼活动。
待清算工作全部完成之后,清算小组须向工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以完成公司的最终解散程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四十六条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满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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