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第三者责任保险实际上是为保护被保
机动车在发生
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应由被保人承担的赔付金额提供保障的一项保险服务。
在此过程中,该保险将依照
保险合同内所载明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
赔偿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被保险机动车本身及其车上人员、投保人和保险人均不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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