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无论在登记时是发起人还是投资人,都必须满足法定的人数;
(2)根据
公司章程详述的相关规定,发起人需共同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实际募得的股本总额应当得到落实;
(3)无论是股份的发行环节还是筹办业务流程,均须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4)对于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发起人们需要协同制定出匹配
股份有限公司特性和需求的公司章程,并经过具有决策权的创立大会审定后通过;
(5)已成功注册
公司名称,并建立完善且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契合的组织机构体系;
(6)经过实地考察,具备完整的公司住所以供良好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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