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法人或其他团体对海关或国家安全机关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60个自然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合理原因导致的延误,申请期限可顺延。申请方式灵活,可书面或口头,口头申请会现场记录关键信息。务必在得知行政行为后尽快行动。

行政复议申请人有15天内诉讼权,但被申请人无此权利。例外情况包括:一、法律明定由行政机关终审的事项;二、上诉超出当前诉讼受理范围;三、国务院已有裁决或决议的争议。

您有权就特定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选项多样:一是向地方人大常委会或职能部门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申请;二是国务院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复议,对结果不满意可诉诸法院或国务院裁决;垂直领导的海关、金融等机关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您有权就特定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选项多样:一是向地方人大常委会或职能部门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申请;二是国务院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复议,对结果不满意可诉诸法院或国务院裁决;垂直领导的海关、金融等机关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行政复议申请主体多样,根据不同情况可向:同级或上一级政府、垂直领导体制部门(海关、金融等)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所属政府、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特定情况下,可向派出机关的设立机关、派出机构的设立部门或同级政府、法律授权组织的直接管理方、联合发文机关的共同上级、撤销后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