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中,如果原告一方提起诉讼,而被告未出席法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如果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被告仍无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被告未到庭是因为不可抗力等因素,法院可能会推迟庭审。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关系、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并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做出合法裁决。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外遇,并不一定能成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但要是这外遇行为,对夫妻感情影响很大,让两人关系出现了无法挽回的裂痕,那无过错方就可以自己向法院提离婚诉讼。法院会考虑很多因素,来确定要不要批准离婚。要是因为外遇,让无过错方受到了伤害,在分财产的时候,无过错方会得到适当的补偿或照顾。

在婚姻中,如果女方有不当行为并主动提出离婚,那么在分财产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把少部分财产判给女方。这当中,孩子的抚养权也可能会受到影响,但不代表一定如此。另外,无过错的一方除了能分到较多财产外,还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损失。

如果一方有过错,那么在离婚时财产分配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要是过错属于法定的情况,例如重婚、家暴等,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赔偿损害。在法院审理这种案件的时候,会考虑很多因素,而不是仅仅因为有过错方提出离婚,就偏向无过错方做出判决。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过错情况来划分财产。如果一方存在重婚、长期出轨或家暴等严重行为,那么法院会酌情减少其财产分配。这样的判决是为了体现公正,并不是要剥夺过错方的离婚自由,他们依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