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进行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必要了解哪些情况可能导致您需要补充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的情况包括在上一年度里,您所获取的一部分未申报
个税的收入,如非薪资类的劳务报酬和稿酬等;或者在上述年份的预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期内,您所申报的专项费用扣减额度超过了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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