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企业组织,它由单个自然人进行投资,投资总额全归投资者个人所有,而投资者则要以个人资产对公司所负
债务承担起无限制的
连带责任。从法律层面来看,对这种企业的
注册资本金额并无明确规定,然而为了保持企业稳定性,投资人应至少投入一元人民币作为启动资金,验资事项并非必要环节,只需投资者自行如实申报即可履行相应手续。在进行登记注册时,您需要填写一份名为《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的文件,其中涉及“投资人的
出资额和
出资方式”这一项内容。在此处,您可自由填报金额,无论是一万还是十万均无限制,只需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按事实情况申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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