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电动车意外造成他人骨折的情况下,通常需要承担相关的
赔偿责任,主要涉及到
医疗费用以及
误工损失费等等。
具体来说,受伤者可依据
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在内的各种收据账单,而且还需参照
病历记录及诊断证书等相关文件资料来精准地核算出应该
赔偿的具体金额。在计算
赔偿金时,应严格依照医院针对患者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创伤进行必要治疗的所需成本进行估算,并严格遵循凭据支付原则。在此过程中,医疗费用不仅仅包含挂号费、各类检查费用、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以及住院费等直接用于治疗的各项开支,也包括如药品医疗费用等各类与身体康复密切相关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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