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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盖章的法律效力

时间:2024.09.18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1147人
律师解析:
该行为确实起到相应的法律效力
在涉外商务活动中的合同时,如果企业选择以分公司的名义来签署这一项业务,尽管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由于它已经依法办理并取得了营业执照,从而享有了开展民事诉讼的资质,所以据此,通常情况下,在合同当中盖有分公司印章的部分是被视为有效合同的。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可以依法设置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时需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将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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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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