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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时间:2024.11.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66人
律师解析:
在诸多情况下,夫妻在购置房产时,也可选择仅将其登记至任意一方名下;在此前提之下,需明确以下几点:
1.即便此类房产仅登记于夫妻中的任何单方面姓名之下,仍然应被视为夫妻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
2.如若夫妻当中的某一位成员,利用自己在婚前所积累下来的个人财产买房产并将其登记至自己的名下,倘若该处房产已经全额支付完全部房款的话,那么这既是个人财产的一种经济转化,也仍然属于该个人所有。
然而,假使该处房产仅仅支付了全额首付,并且按照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的话,唯有就未偿付的部分和房产增值价值的部分而言,它们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作出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持续存在的这段时期内,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到的财富,都将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1)工资薪水、年终奖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等各类收益;
(3)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者收到赠与的财产,除非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这些只能归属于某一方;
(5)任何一方凭借个人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6)以及男女双方实际获取或应该享有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款等等。
另外,如下几类财产则属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一方由于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能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4)专供某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该归属为某一方的财产。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双方共有的财产,除非双方另行达成约定并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
同时,男女双方还可以自主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富及甚至包括婚前财产,如何分配给他们各自独自拥有、共享所有权或者是部分独自拥有、部分共享所有权。
这样的约定也应该以书面形式体现出来。
对夫妻之间签署的关于婚后及婚前财富分配的协议,对于两个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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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素玲律师

山东众成清泰(东营)律师事务所

黄素玲律师:现任山东众成清泰(东营)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同时也是民商法律事务部的核心成员之一。黄素玲律师一直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的研究,处理过大量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诉讼和非诉讼纠纷,尤其在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领域,拥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个人婚姻及财产法律风险的防范方面亦颇有研究。同时,对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等民商事领域尤为擅长。执业经历中,秉承法律至高无上的信念,尽职尽责,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极力促成对立双方矛盾的缓解,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品牌服务介绍:1、离婚诉讼具体法律服务包括:◆离婚纠纷劝和与劝离事宜;◆代理离婚案件,通过的调解及谈判,出庭代理等方式快速办理离婚;◆起草及见证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法律文书;◆代理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代理同居财产纠纷◆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诉讼;◆代理抚养费、探望权和变更抚养权诉讼;◆生效判决的监督与执行;◆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诉讼。2、代写财产协议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财产协议包括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财产分割协议、财产赠与协议等,如果您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为您撰写相关协议文书,以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财产权利。本所团队律师专业提供财产分析和协议撰写等服务,如果您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本站律师。3、遗产继承本所律师团队多年来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已经成功办理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几十起,本所团队律师熟知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办案经验丰富,可为当事人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保证当事人合法财产权利。具体法律服务包括:◆提供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解答遗产继承相关问题,如遗产分割方式等;◆代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确定遗产及其继承方式,代为提起诉讼,出席庭审;◆代理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纠纷;◆处理遗产继承顺序问题;◆制作各种遗产继承法律文书,如遗嘱设计、遗赠扶养协议等;◆提供遗嘱见证或公证服务,代为保管遗嘱等服务。4、房产纠纷房产纠纷是婚姻家庭财产纠纷中最经常见的纠纷种类,其不仅仅是在离婚时出现,在恋爱、同居、继承纠纷中也容易涉及到此类问题。本所律师团队成功代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其中涉及到房产类的纠纷不乏其数,因此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利益最大化的专业服务。具体法律服务包括:◆提供各类房产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房产纠纷相关问题,如房产分割方式等;◆代理房产纠纷案件,制定最佳诉讼方案,代为提起诉讼,出席庭审;◆生效判决的监督与执行;5、非诉讼类业务具体包括:◆婚姻家庭事务免费法律咨询◆婚前、婚内财产公证◆婚前、婚内财产协议起草◆遗嘱起草、遗嘱见证◆私人律师服务◆其他黄素玲律师预约面谈电话:15205460910(如遇黄素玲律师因事未能接通,您也可以拨打其团队成员电话:陈晓明律师13678617975;李华萍律师18554661869;舒鲁臻律师13695463522。欢迎关注山东众成清泰(东营)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微信公众号:hyjtlaw123及团队网站www.dyhunji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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