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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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附加或单独进行罚金的处罚。因此,在面临被判处刑期为8个月的判决时,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要求有罚金方面的有关执行。具体的罚金金额会依据法院对犯罪情节的评估以及被告人家属的经济状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对于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人,应依法予以刑事处罚,且在某些情况下还需附加适用罚金刑。然而,是否必须实际缴纳罚金则须由法院依案情事实及危害程度,并且结合被告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后作出裁决。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帮信罪”的案件都必然会被判定并处以罚金,但法律却为这种可能性留下了空间。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法律规定,涉及到辅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的案件,其犯罪分子将被判处剥夺三年以下的自由期,或者是严苛程度适当减轻的刑罚;同时,犯罪者还需要接受罚款或者其他形式的惩罚。当然,如果被告方确实因为经济原因而无法支付罚款,那么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将会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但是这也并不代表不能够支付罚款的人就一定要面临监禁的风险。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为帮信罪,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一经判定确属触犯此项罪名者,除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相应金额罚金的惩处外,还须承担退还违法所得的责任。尽管如此,即便已经积极退赃,仍有可能被判处额外的罚金。这是由于退赃主要是将非法获取的利益归还给受害方,而罚金则作为刑事处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起到警示作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条款,俗称“帮信罪”,是指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便利或咨询等辅助性的协助行为。由此,对于此类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包含了拘役、有期徒刑及罚款三个方面。然而,在相关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后,是否需缴纳罚款这一问题通常要等待法院审判结果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