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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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门口遭遇暴力事件,学校是否担责存在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斗殴事件,学校无需担责;而在校外受侵害,责任应由侵害者承担。学校仅在失职、管理过失等情形下承担过错责任。通常,事故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应根据伤员实际伤情支付医疗费用。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有学校进行承担和解决。而学校门口,学校由于无力管理或管理不善的,可以进行详细的说明,要求这类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工作。

成年人在气急败坏的情况下,可能都想要忍不住和对方动手去解决一些积怨已深的矛盾,可是现在有很多学生可能也是长期受到不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的影响,在学校就经常欺负弱小,和其他的学生打架,如果是放学以后在学校门口发生的打架,学校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是根据各种不同情况来分析的,假如说是高中生和大学生在学校门口打架,学校一般是不担责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不是因为学校设施等问题,学校平时又有教育学生安全,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救助学生,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行为不当而对自己造成伤害,其责任应由家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