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聂嘉仪律师,海南大学法律硕士。现为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曾担任中国交通广播FM90.5《律师在线》栏目嘉宾。 聂嘉仪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及非诉讼业务。曾服务的顾问单位有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等。 自执业以来,聂嘉仪律师一直从事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办理,具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经验。代表性民事典型案件:胡某诉湖南润达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诉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湖南省高速百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王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再审一案;湖南金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曾某诉湖南航天远望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谭某诉李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等民事案件。代表性刑事案件:戴某销售假冒伪劣注册商标商品罪、黄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案件。同时,也为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多个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作为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服务宗旨,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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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何种形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法通常包含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二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挽回违约造成的损失;三是向对方进行赔偿,弥补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四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最后一种方式便是实行定金罚则,即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收取定金的一方有权没收对方交付的定金。

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

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是:一、不能履行。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二、拒绝履行,即合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明确表示不履行。三、延迟履行,即合同期届满,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也没有明确表示将不履行。

违约责任追究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和损害赔偿三种途径。继续履行即实际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促使债务人履行;补救措施指债务人履行有瑕疵时,债权人可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损害赔偿适用于未履行或履行有误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定金罚则等。

违约责任追究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和损害赔偿三种途径。继续履行即实际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促使债务人履行;补救措施指债务人履行有瑕疵时,债权人可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损害赔偿适用于未履行或履行有误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定金罚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