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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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导致轻微交通事故,需不需要谅解书,得看具体情况和司法怎么判。谅解书可以作为量刑时的一个参考,说明受害者对肇事者的态度。要是受害者给了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理,把这当成一个正面情节。所以,谅解书的作用和影响,得根据法律程序和具体案件来综合判断。

酒驾致人轻伤一级,获得谅解后,肇事者可能会被判处缓刑,但具体情况还得看法院的综合考量。法院会考虑肇事者对酒驾的认识、认错态度、有没有前科等因素。如果情节较轻,肇事者表现出明显的悔意,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且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负面影响,那么就有可能适用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处罚包括拘役和罚款。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判决此类犯罪时必须要有受害者的谅解书。谅解书可能影响量刑,但非法定必要条件。因此,危险驾驶罪的判决不依赖于受害者的谅解书,而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

若对方因醉驾违法,我方不会出具刑事谅解书。若无法律规定的减轻或从轻情节,醉驾者无法获得轻判。刑事谅解书是受害方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达成和解后出具的法律文件。在本案中,由于对方醉驾,我方坚决不出具谅解书,坚持依法处理。

醉酒无证驾驶有谅解书,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