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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东有表决权吗

时间:2024.03.18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989人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明文规定,股权人士出资金额占优者享有更高份额的表决权。
然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具体标准仍需依据具体案例进行判断和裁定。
依照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之中,股东有权以自身股权比例为基础参与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除非在该公司规章制度中有额外的特定规定。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之中,当各股东出席并参加股东大会时,他们所持有相同数量的每一股股权都拥有一次正式的投票权力,然而对于公司内部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投票权则不被允许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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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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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放量:455 2022-06-09
简春华律师

四川椿荣律师事务所

提示:出于专业性要求和对委托人负责的态度,能力、时间和精力只足够处理部分案件,不接恰非擅长、非专业领域案件。 简春华律师(四川椿荣律师事务所),法学学士,法律从业资格A证,具备强大的专业、思辩、应变及文字处理能力,擅长于合同审查、法律培训、庭审应对和法律风险防控。专注于合同事务、公司法务、建设施工、法律顾问、劳动用工和经济纠纷类法律业务,对侵权、婚姻家庭等常见法律业务类型亦有涉猎。 担任多个企业、个人法律顾问。业务已拓展到重庆、山东、甘肃、云南、贵州、山西、河南、陕西、浙江、广东、江苏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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