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肇事精选解答 > 故意别车属于什么行为

故意别车属于什么行为

时间:2024.10.04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929人
律师解析:
故意别车属于违法行为
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均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故意别车不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而且稍微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造成前后车之间剐蹭,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并且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以及交通堵塞,还可能会对受害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
如果发生此类情况,需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维修车辆的费用及停运损失等。
情形严重的,还有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交通肇事罪罪名
犯交通肇事罪的,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如果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