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高端诉讼领域,成为高端诉讼引领者。建所以来,天习一直坚持“最专业、最精通”的理念,遵循“在诉讼领域做到最好”的发展战略,专注于高端诉讼,为客户提供“诉讼+仲裁+执行”三位一体的全流程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天习律所坐落于广州第二CBD核心位置,即黄埔临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西接广州国际金融城,北与千亿商圈对望,南望琶洲商圈,东接黄埔科学城,具备天然的城市向心力。天习律所秉承彼此自由、互相成就、实现梦想的价值观,以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和统一的信息化系统,为客户提供高端的法律服务,助力每一位同行者实现自我价值。 天习律所拥有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基于案例大数据、诉讼可视化、模拟法庭等现代诉讼技术和手段,在各级人民法院及主要仲裁机构有着令人称羡的出色成绩。天习代理的案件中有部分载入优秀案例和核心刊物,部分案件更是被法院确立为指导案例,在审判领域发挥指引作用。 天习律所参与公益诉讼,创设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法律专业自媒体——例如“广州法律咨询”“广州劳动法律咨询”“离婚法律咨询网”等微信公众号,持续分享原创专业文章,传播诉讼正能量,已拥有数万订阅用户。天习收集、梳理、提炼司法判例的裁判规则,作为办案指引。 天习律师受到业界广泛认可,他们有的是业内翘楚,多次获得行业奖项,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有的在境内外公司、涉外机构、金融机构拥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律所各专业部门均由熟悉该业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合伙人和律师团队组成,精细化分工,标准化服务,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高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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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明确的是,当父母的房屋获得拆迁并将补偿款赠予其子女时,这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作是子女的私有财产;其次,若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所享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只能针对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展开分配;这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划分方式,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提交司法机构予以裁定。

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父母所获之搬迁房屋权益应为其独有,即使仅仅给予夫妇其中一方,亦仅视为该方个人所得,并非因其婚姻关系而得到的共享财产。因此,此类情况并不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此外,根据相关法学理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薪资、奖励金、劳务报酬,以及由生产、经营、投资行为产生的盈利,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或者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皆可被归纳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范畴。

关于父母房产在拆迁后所得之部分是否应归为儿子及其配偶的共有财产问题,须明确划分为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得列入夫妻物质财产之列。若父母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仅能就夫妻间的公共财物展开讨论和划分权益。再者,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时,应该由夫或妻两个人自主做出决定,若是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作出裁决,以确保公正公平的结果。

父母拆迁房屋的性质和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被拆迁人为父母,子女及其配偶非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则拆迁房屋视为父母个人财产。若子女及其配偶亦为被拆迁人或被安置人,则拆迁后所得房屋视为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需提起分家析产纠纷之诉,结合拆迁补偿政策、拆迁协议等因素综合判断。

女方父母拆迁房屋赠与女儿,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属婚后财产,根据拆迁安置政策判断,涉及缴纳资金时视为共同财产,但比例需明确。家庭出资若由夫妻共同负担,从任何一方账户支出均不影响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