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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里能约定房子的居住权吗

时间:2024.09.05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66人
律师解析:
遗嘱里能处置房子的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通过合同设立和通过遗嘱设立。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设立居住权的严格书面要件主要是针对合同设立居住权而言的。对于遗嘱设立居住权来说,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且遗嘱有效,那么以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种非书面形式的方式设立居住权也应是合法有效的,这也能充分尊重并还原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居住权人先行申请设立居住权的,应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就遗嘱效力予以确认,并可就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一并申请登记。
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继承人先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的,后申请设立居住权登记,应就继承转移后是否发生处分登记予以审查,若发生处分登记,其受让主体,如受让人抵押权人因不知道存在设立居住权遗嘱情形,应视为善意第三人,此时已转让的,所有权人已非继承人,已不能再继续针对遗嘱人遗产进行设立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只能就所造受损害要求继承人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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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杰律师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深耕法律行业 10 年,作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聚焦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屋拆迁等核心领域,累计办理案件 1000 + 起,其中婚姻案件 500 + 起、占比 50%,涵盖千万级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疑难场景,服务多家企业及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扎实功底和丰富经验,提供高效精准法律服务,赢得行业与客户双重认可。 一、主攻业务 聚焦婚姻家庭纠纷,实战经验丰富,提供高质量专项法律服务: 婚姻家庭纠纷(核心主攻,占比 50%):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含千万级资产)、涉外离婚等案件 500 + 起,擅长二审改判、调解,曾处理上亿资产离婚诉讼,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二、重大案件 程杰律师成功处理多起疑难重大案件,突出成就如下: 海宁千万级个体工商店铺离婚分割:资产规模大、分割难,通过专业调解化解纠纷,节省时间成本,获当事人认可; 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案情复杂、辩护难度高,精准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彰显刑事辩护功底; 原配起诉第三者追回百万赠予:精准适用法律,成功追回百万财产,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树立专业形象; 离婚后财产二审改判(80 万增至 120 万):抓住男方出资证据漏洞,推动改判,为女方多争取 40 万权益,是典型案例; 涉外离婚高效办结:创新 “两步解法”,破解跨国身份、财产难题,高效帮助当事人离婚; 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百万财产追回):多维度取证,促使第三者返还 100 万元,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三、法律服务能力 程杰律师具备全面扎实的法律服务能力,具体体现: 理论功底扎实:浙江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系统掌握各类法律知识,精准适用法律; 实务经验丰富:10 年执业,办理案件 1000 + 起,擅长处理上亿资产离婚、涉外离婚等疑难案件; 专业定位清晰:以婚姻家庭为核心(占比 50%),深耕细分领域,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 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沟通,推动纠纷化解,提升办案效率; 非诉能力突出:具备企业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等经验,为企业防控风险; 调解能力出众:依托相关社会职务,擅长调解,减少诉累; 取证辩护能力强:多维度取证、精准梳理案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涉外服务能力强:具备丰富涉外离婚经验,破解跨国诉讼难题。 四、社会职务 程杰律师担任多项社会职务,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公益服务: 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工业大学校友导师及法学院校友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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