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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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吸活动中,业务员对投资事宜的不了解是否会导致其承担责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若企业陷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困境,如果普通员工对此毫不知情,且并非直接负有领导职责或其他直接责任的人员,那么他们将不被视为犯罪行为人,也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没有犯罪意图和故意的非法集资业务人员,可能会被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这需要综合考虑他们的职务、参与程度和所获利润等因素。对于那些不知情的人,如果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非法性质,并且没有积极参与,那么他们可能会减轻责任。然而,如果他们应该察觉到异常但没有警觉或采取行动,那么他们可能会逃避不了法律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不知情的公司员工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司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的,其公司员工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

员工若对非法集资不知情且无犯罪意图,则不应定罪。诈骗罪一般判3-7年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严重或涉及巨额资金可能面临更长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以及罚款或没收财产。非法集资超百万视为“数额巨大”,但过失或无意不构成此罪。

若员工对非法活动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但如企业涉嫌非法集资被查,员工是否担责取决于其知情程度。若员工完全不知情,则无需担责;若参与或协助,则不能免责。因此,一旦发现公司涉嫌违法,应立即辞职,避免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