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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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刑复核程序启动条件的规定是什么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并非必须由检察机关提出公诉或者抗诉,同时也无需征得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的意愿;只要二审法院完成了全部审判工作,或者一审诉讼结束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限或抗诉期限(在此期间,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则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应自然而然地接手此案进行核准。

死刑案件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乃针对已作出之死刑判决是否公正且合法再度进行深入审核的特殊环节。首先,案件交由初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一旦判定死刑为适当裁决,则需将该判决送至我国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再次审核与核实。最高人民法院将针对该案件进行详尽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证据的真伪性以及诉讼流程的合法性进行全面评估。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非公开开庭,通常在高级法院对无上诉的案件进行复核后,可能发回原审或提请最高院核准。死刑第一、二审终审案件需最高法核准,中级法院死刑缓期执行需高级法院核准。最高法对死刑及死刑缓执行复核严格把关,死刑案件由三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严谨裁决。整个过程强调内部精细审核。

死刑复核程序涉及中级法院初判死刑无上诉后,高级院复核,再报最高院核准。最高院由三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查,可能结果包括核准、不予核准、改判或发回重审。其目标是详尽审核下级法院死刑判决,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方面确保公正,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非公开开庭,通常在高级法院对无上诉的案件进行复核后,可能发回原审或提请最高院核准。死刑第一、二审终审案件需最高法核准,中级法院死刑缓期执行需高级法院核准。最高法对死刑及死刑缓执行复核严格把关,死刑案件由三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严谨裁决。整个过程强调内部精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