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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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具体流程在法律规定中,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进行股权转让操作。然而,鉴于此类企业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民事主体资格,故在正式启动股份转让程序之前,有必要优先关注并确保已妥善通知所有债权人,然后在债务清偿完毕之后才能着手进行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所需的法律程序及手续在此之前,为了实现股权转让战略目标,必须先将现有持股方的股权转让予第三方,此举可以以《股权转让协议》为依据,明确股权转让价格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如交接、债务债权处理和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等细节,各方需在此协议上共同签名和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同时,另一位股权持有者应自愿放弃其对您所转让的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或者证明材料。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需经批准设立部门先申请,获批准后至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国务院规定,股权变更由审批部门负责。如中方投资者导致企业转为外资且在禁入领域,须经商务部特别批准。

首要任务是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金额、资产交割、债权债务分割及支付安排,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同时,需获得其他股东放弃相关权利的声明。需召集中方股东大会解除转让方职务,新方股东大会确认任命新方职务,均按章程规定投票和表决,签署并加盖公章。最后,研讨并投票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各方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能按协议和章程出资,导致股权有缺陷。这类股权的问题在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可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及可估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这一规定使出资方式多元,导致有缺陷的出资形式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