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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内催收后转为诉讼时效

时间:2024.10.2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72人
律师解析:
债权人保证期间内,保证期间内催收后,保证债务人的,或者有债务即变成实然债务,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即应自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开始起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首次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失去意义,保证债务从或然债务转变为实然债务,应自债权人首次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之日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又称为除斥期间或不变期间,它不同于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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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保证期间内催收后,保证债务人的,或者有债务即变成实然债务,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即应自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开始起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首次向保证人主张权...... 更多>>
郑晓龙律师

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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