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服务面向全国各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着”为当事人全方位解决问题”的服务宗旨, 律所始终保持着研究型律所,专家型人才,精准化服务,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化法规检索系统、强大的电子信息数据库、丰富的案例检索系统、精英律师团队、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可视化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元良律所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涉及政府事务证券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涉税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婚姻家事等领域。为满足客户业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延展,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专业精品律所。 元良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部分律师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是一群高素质、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为追求并实现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元良律所专门设立金融证券业务部涉外民商业务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政府法务部、刑事辩护部等大部门,由具有专业特长的顾问或合伙人律师领衔专业律师专注于特定领域的深耕和业务拓展在各个传统业务领域与新兴业务领域,均形成了专业且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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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调解程序如何进行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这对男女双方并不涉及到离婚之说。若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他们便可自行决定结束这段同居关系;然而,若是无法达到一致,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在同居过程中积累的财产,按照共同所有的原则进行处置分配。

离婚方式有别:判决离婚由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调解离婚经法院调解后达成共识并下发调解书;登记离婚则需双方自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异议,直接在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每种方式强调了程序、共识或自愿的不同阶段。

未登记结婚无需讨论离婚。双方可协商结束同居生活;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按共同所有处理。仅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争议,法院将依法受理。

不需要拿法院调解书到民政登记离婚,只要法院的调解书一作出,那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属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有着法律上的效力。

登记离婚不是随便哪里都可以登记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还有证明材料才可以准许办理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