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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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租赁的相关情况,是需要持租赁人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文件来申请登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租赁登记处理。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一般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同时还要提交土地登记的申请书;再者就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同时还要有出租的合同;土地权的证明文件等;在进行办理的时候还要按流程来。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需要双方带上出租合同、土地使用证及身份证等材料,在一个月内去国土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国有土地是可以出租的,这样是转让的一种方式,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的好处是防止出现一地多租的情况,保障双方利益。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保障双方权益。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