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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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针对农民去世后的土地权属,两种情况需区别对待:个人单独分配的土地,村委会有收回权;家庭共有的未过确权期土地,遵循法律程序由家族成员继承。集体所有土地归村集体,由村集体组织或村委会发包;涉及多个集体组织的土地,分别由各组织或村民小组负责。

在农村土地确权纠纷中,应先鼓励当事人间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商无果时,可提请地方政府依据法律进行裁决。若当事人对地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满,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一流程确保了土地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租赁确权问题探讨 现有流通土地可进行权利认证。确权需满足基本条件:遵循土地确权政策与法规,提供证明地块所有权的相关文件,提交地块实际使用状况资料,按政府规定办理手续并提交申请表格和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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