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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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未在农村,房屋确权问题的妥善处理方式对于户籍已迁出农村地区的人群,想要获取其祖籍地宅基地的确权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若是原本为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其原在农村拥有的宅基地且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按照法律规定,继续享有该宅基地所对应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然而,若此前提下的房屋被拆除,而相关部门并未批准其进行重建的话,那么该土地使用权将由集体收回。

农村自建住房如何实现过户转让至本村村民确实可以,农村自建房具备过户的可能性,然而这需要得到村委会的认同,并获得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值得注意的是,购买者需为本集体成员;此外,在过户过程中,需在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告公示。

农村宅基地房产产权的转移要符合特定要求,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直接变更。要是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必须遵守“一户一宅”等法规政策,才能合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不能参与这种交易,这是为了保证法律和政策的严格执行。

具体流程是:其一、向土地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二、当地国土所进行审查;其三、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其四、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其五、完成过户。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售或出租后无法再申请。虽然法规禁止转让自建房服务,但受让者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转让受限条件可能减弱。交易需经村委会同意,否则无效;过户须公示。事前征得村委会同意并保留协议是关键,以预防和解决可能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