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是你那个同学欠了你的钱,他又摆明态度不想还给你的话,那你就得考虑找人民法院帮忙。法律明文规定,只要是人民法院判过的。无论是民事判决、裁定还是调解书,大家都得乖乖地去执行。还有那些应该由人民法院来执行的法律文书,大家也都得照办。如果有一方就是不肯执行,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去找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商量不成功的话,再考虑找法院来帮忙也是来得及,毕竟咱们还有法律的武器在正式起诉之前,你也可以试试看请个专门的律师给你好好讲讲,帮忙看看你都有些啥权力和责任,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去设计个周全的策略。

那就请法院帮忙强制执行。执行手段可多着,比如冻结他的财或拍卖他的物品啥的,保证最后你能拿到自己那份儿。当然,要是对方还是不肯认账,法院会再拿出更多的硬办法来,毕竟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才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要是有个同学欠了你的钱老是不还,甚至还把你给骂了,那你就得拿出点办法来。根据咱们国家新修订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你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你可以告诉他把欠款还给我,别再欺负人;还有那些东西也该归还原主,不能占为己有;然后赔给你因为这件事造成的所有损失,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如果他还是不肯照办,那你就可以直接去找法院,让他们裁定这个同学必须按照规定去做。

这么说是因为债权人也就是你们俩,欠债还钱可是天经地义,所以你作为原告肯定跟这个案子有直接关系。那同学作为欠债人,当然就是明确的被告。你想让他还钱,这就是你的诉讼请求;而他确实没还钱,这就是你的事实和理由,这些都是符合起诉条件的。不过,如果你觉得起诉太麻烦,或者不想走这条路,也可以试试别的方法,比如找他好好谈谈,或者请第三方来帮忙调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