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对于因修建高铁等公共交通设施而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征收房屋相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2、即因修高铁占用的房屋应根据当地的市场价给予
赔偿。同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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