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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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与拆迁补偿金的支付期限,应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获准后的三个月之内及时予以兑付。其次,对于安置补贴的额度及其支付标准而言,并不受到征地数量的直接制约,而是主要受制于安置农民个人的具体状况。为了保证征地补偿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专项账户的管理制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如果出现违法强制拆迁的情况,相关部门会采取责令整改、公开批评、赔偿损失、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进行追责。如果涉及贪污、挪用等腐化行为,也必须进行追责。此外,如果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评估师出具了虚假报告,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针对违建逾期未改、补偿到位并提供周转房、已签协议但未按期交付房屋及超期未签协议又无复议诉讼行为的房屋拆迁,可采取强制拆迁措施。政府确保了对合法权利的保障和程序的严谨性。

交房后,三个月内应办妥房产证手续。回迁合同可约定由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并明确期限。有约定则按协议执行,无则依法规定,拆迁人或开发商需在交房后90天内提交办证所需资料。确保满足产权证书办理条件。

拆迁赔偿方案获批后三个月内,需依法发放安置费用。市级或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策后,应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且实际执行征收前,一次性全额支付赔偿款项,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此举旨在保障被征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拆迁安置的顺利进行。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