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
宋卓彬律师,现任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纪检部书记、终身荣誉主任,民革党员,曾在国家法官学院深造,具有近10年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宋卓彬律师携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群体性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拥有丰富的经验,率团队完成多宗复杂、重大、疑难的诉讼案件,并取得卓越的成绩。 宋卓彬律师被授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客座教授?,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特约研究员,还曾为多家大型公司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执业于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 宋卓彬律师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企业合规师资格证等证书,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试成绩合格。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 特点:其独创的“逆推假想空间”辩护策略,擅长反推证据、程序、合理怀疑等综合辩护。 社会职务: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客座教授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特约研究员 杭州市余杭区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爱心律师 温州黑龙江企业商会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杭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国家法官学院杭州校友会会长 中国商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特约研究员 典型案例: 经典案例(部分): 1、于某龙诈骗案; 2、李某等组织卖淫案; 3、张某故意杀人案; 4、孔某制造、销售、运输毒品案(依托咪酯); 5、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6、王某强奸案; 出版书籍: 《企业合规不起诉法律事务研究》担任副主编,由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2023年2月。 发表文章(部分): 《经济犯罪案件取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载《科技新时代》杂志; 《刑事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的问题及规范建议》载《探索科学》杂志; 《在刑事合规视角下引入单位犯罪组织体责任论 》载《探索科学》杂志; 《民商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法律问题研究》载 《科学家》杂志; 《网络时代的毒品犯罪特点及其应对策略<Characteristics of Drug Crimes in the Network Age and Its Countermeasures>》载《Science of Law Journal》期刊; 宋卓彬律师始终以 “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为宗旨,凭借对刑事辩护专业的深刻理解、对法律规则的精准把握及对刑事辩护的独到的《逆推假想空间》策略,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完全吻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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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涉及职务侵占犯罪的嫌犯或者被告人身处监视居住期间时,无论是在家庭环境还是被指定的居所内,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限制。这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擅自离开居所、禁止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以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等等。在此期间,他们有义务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同时也不能对司法程序造成任何形式的干扰。

被监视居住人员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场所,禁止非授权的会面和通讯;接到传唤需准时到场,不得干扰证人,保证不销毁、伪造证据,也不得串供。护照等重要证件需上交执行机构保管。监视居住是对被捕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限制性居住措施,旨在全程监控其活动。

被监视居住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离家,不得私自会面或通信;接到传唤需准时到场,不得干扰证人,不得销毁或篡改证据。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孕期哺乳需抚养、独养赡养者或案件特殊性,即使被捕也可采取监视居住。若羁押期满案件未审结,也可能继续实施此措施。相关证件需交由执行机关保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未经许可不离指定住所,不私自会客或使用通讯工具,及时报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上交出入境证件、身份证明、驾驶证等。

接受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需遵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私自与他人交流或收发信件,传唤时须立即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并主动上缴护照、身份证和驾照备查。违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