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
王定洪律师,作为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素养、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界崭露头角,赢得了广泛赞誉。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在大学期间,系统深入地学习了法学理论知识,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扎实的学术背景使其对各类法律条文有着精准的理解和把握,能够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分析与解决方案。 在职业生涯早期,王定洪律师曾在法院系统工作。这段宝贵的经历让其深入了解司法程序的运作,熟悉法官的审判思维和案件处理流程。从案件的受理、审理到判决执行,每一个环节他都了如指掌。这不仅培养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法官的视角出发,制定出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策略。 王定洪律师在法律领域的专长十分突出。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无论是复杂的法律关系,还是模糊的事实认定,都能抽丝剥茧,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在死刑无期案件中,他深知生命与自由的珍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审判结果;面对毒品案件,凭借对毒品犯罪法律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纠缠婚姻案件中,以耐心和同理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运用法律武器和沟通技巧,尽力化解矛盾,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对于复杂债务案件,能够精准分析债务关系,制定合理的追讨或抗辩策略,帮助当事人减少损失。 在丰富的执业生涯中,王定洪律师积累了诸多成功案例,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等成果遍及各省。这些成功案例不仅是专业能力的有力证明,更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一宗旨的生动体现。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从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研究到庭审辩护,每一个环节都精心准备,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独特的思维模式和敏锐的洞察力,常常能在看似无解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带来转机。 王定洪律师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拥有广泛的资源网络。与司法机关、同行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能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在工作中,王定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个人宗旨。严谨的工作作风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处理中,无论是繁琐的文件审查,还是复杂的法律论证,都一丝不苟,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专业的服务态度则体现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始终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当事人解释法律问题,让当事人在面对法律困境时感受到温暖与安心。这种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信任。 如果您正面临法律难题,无论是重大疑难案件,还是婚姻、债务等日常法律纠纷,王定洪律师都将是您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他将用专业和热情,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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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撤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检察院既然已经批准了逮捕,就意味着检察院承认了公安机关关于犯罪嫌疑人人犯确实存在的罪行。在公诉案件中,即便获得了对方的谅解,这仅仅涉及到民事赔偿部分,而刑事责任部分则必须依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此无法撤销案件。然而,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后,可以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这充分表明了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定罪后的犯罪嫌疑人所确认的犯罪事实。对于此类公诉案件,即使当事人能够取得对方的谅解,也仅限于民事赔偿部分的和解,而刑事指控部分,根据法律规定仍然需要由检察院发起并进行公诉工作,因此无法予以撤销。然而,考虑到具体情况,酌情可以考虑是否对被告人采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措施。

检察院宣布不予起诉并非代表案情已经终结并且无法进行再次调查。检察院作出的拒绝起诉决定,实际上是在针对被告是否违反罪责定罪或存在法定其他不应接受刑事制裁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得出的结论性判断。从本质上看,这其实就是检察机关在处理某种司法程序的决策。

交通肇事罪的诉讼有可能被检察院撤销,但并非所有案件都适用。检察院在调查审查后,若认为案件不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有权决定不予起诉或撤回起诉书。撤案需充分细致调查,确保公平处理。

当检察院不予批捕时,公安机关通常会继续侦查,除非案件特别轻微,检察院不起诉,否则公安不会撤案。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仍没有明确证据,那么就应该释放嫌疑人。公安机关在无法获得批捕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给嫌疑人取保候审。此外,对于不当的强制措施,应当及时撤销或调整。